[转贴]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2-15 08: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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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粉丝、明星、娱记之事实真相!!

     这很长的帖子是以笔者的切身体验来说明“什么是歌迷(粉丝,FANS)”这个命题,并顺便说说我所了解的娱记,我所理解的明星。
Part1

一、追星族:类似的举动,不同的心态
二、娱记:不了解明星和FANS的边缘人
三、追星族与FANS的区别:偶然行为与自我认同
四、FANS心态:强烈的排他性
五、历史上有没有FANS?
六、花痴:有情、有理、有节
七、三种“花痴”
八、中国FANS有多少?
九、选秀明星颠覆了传统明星的概念
十、明星的出身决定了明星的市场
十一、选秀与全民狂欢
十二、谁养活了演唱会?
十三、FANS组织将走向何方?
十四、FANS之爱无关亲情
十五、由“爱”生恨源于自私
十六、FANS退出的三种情况
十七、爱人,其实是自爱
十八、圈里都是冷血动物吗?
十九、签名真的可以卖钱吗?(关于FANS交学费)
二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职业粉丝
二十一、因为自我,所以死忠
二十二、什么是FANS
    (一)大众视角里的FANS
    (二)FANS的表现与三种境界
二十三、影迷与歌迷的差别
二十四、明星需要FANS做什么?
二十五、明星究竟是FANS眼里的什么人?
二十六、第四种爱

Part2
(外一)关于通告和演出问题
(外二)为什么新人更容易受盘剥呢?
(外三)为什么HC很难转化成粉丝?为什么娱记很难变成内行?
(外四)FANS应说的几个“不”(理想版)
(外五)什么才叫过气?
(外六)精选辑为什么会存在?
(外七)那些BH的假唱
(外八)话说粉丝护短之他念错了吗?
(外九)FANS护短之“爱的真谛是藏起”
(外十)FANS护短之“如果FANS是娱记”
(外十一)FANS纠结篇之“忍将一时换一世?”
(外十二)职业黑
(外十三)“偶像”到底带来了什么?
(外十四)那些“神圣”的“投票”
(外十五)你会这么想吗?
(外十六)粉丝学中的“木桶原理”
(外十七)FANS的“强迫症”
(外十八)艺人尴尬篇之
(外十九)粉丝在什么情况下会跨地区作战
(外二十)荧幕(银幕、屏幕)前的众生相
(外二十一)艺人尴尬篇之二
(外二十二)艺人尴尬篇之三
(外二十三)粉丝爱明星的基本理由——他像我!
(外二十四)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一—买白菜啊买白菜
(外二十五)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二—如果二十年后……
(外二十六)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三—其实我不想……
(外二十七)粉丝的集体歇斯底里之四—如果他真的老了
(外二十八)当“饭”上“一个人以上”
(外二十九)“偶像”效应篇之一—粉丝会照着“偶像”找“对象”吗?
(外三十)“偶像”效应篇之二—艺人对粉丝的正面激励
(外三十一)“偶像”效应篇之三—艺人对粉丝的负面影响
(外三十二)那些所谓的“粉丝明星”
(外三十三)最难捉摸粉丝心之(一)—粉丝、艺人与艺人公司之间的恩怨情仇
(外三十四)最难捉摸粉丝心之(二)—彩旗与红旗
(外三十五)最难捉摸粉丝心之(三)—“饭”,纯属私事
(外三十六)最难捉摸粉丝心之(四)—又老?又胖?又矮?又丑?
(外三十七)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
(外三十八)爱,并不因为值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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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06:10
一、追星族:类似的举动,不同的心态
  
  一场拼盘过后,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众生相:
  
  外向型歌迷。苦苦守候明星的队伍里,有人拿着CD或照片等待某个明星的签名,或者只是为了看一眼,他们对其他明星大都待理不理,即使打招呼,也只是出于礼貌,这些往往是比较忠实的歌迷,性格偏向外向,但他们只是歌迷中的极少数,并以本地歌迷为主;
  
  明星物品倒卖者。有人拿着CD和照片等明星(多数情况下是等所有有利用价值的明星),免费要来签名,转手就是10倍的利润(去淘宝看一下我有没有夸张),他们比较了解歌迷心理,但绝对不是歌迷,只是比较低调;
  
  主动出击型看客。有人只是为了看而看,或者会要求跟明星合影,并且一般都不顾忌明星的感受,这是典型的看客心态,不同的是,一般人只会恰巧撞上明星才围观,而他们把看热闹做得更主动、更彻底,所以他们也不是歌迷,但是他们相对高调,以歌迷姿态上镜的也往往是他们:因为一旦他们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发生冲突,从而制造新闻效果。或者,甚至有一些媒体可能拉人冒充,使其以“歌迷”名义说话,或者干脆制造出来一些“子虚先生”,来中伤艺人。
  
  当然,不排除某些歌迷同时喜欢三五个人,而且想见到他们,但这总有个度,因为“喜欢”所有的人,见一个爱一个,也就意味着谁都不喜欢。
  
  以上三种人等候明星的目的显然完全不同,但是舆论常常把他们统称为“追星族”(甚至歌迷),这种笼统的认定来自完全不熟悉歌迷圈子的外界人士,因此往往肤浅和武断。
  

二、娱记:不了解明星和FANS的边缘人
  
  倒霉的是,越是外界人士,往往越是有话语权,比如娱乐记者。娱记简直是世上最尴尬最可怜的职业,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永远不了解自己的工作对象,还要硬生生伸进脑袋来发表意见以示自己了解。
  
  呵呵,关于这一点,我得多说几句。娱乐记者是否真的如人们所说的那样神通广大,能随时联系到艺人或其经纪人、助理,也能看到艺人私底下的一面?
  
  这是个误解。其实,艺人参加活动时,主办方都有专人联系媒体,根本不需要艺人方面出马,再说,多数娱记自认很“大牌”,何必自己去联系?所以,记者有跟艺人熟的条件,不等于他们会好好利用这个条件。
  
  当然,不排除有敬业的记者,会自己去挖新闻,但这种人绝对不多,看看大同小异的报刊就知道了。新闻是跑出来的,在这个圈子里混是容易,但若要想混好了,靠的是手段和经验,不是证件。只要有法子在媒体上给写好听点,写得有看头,管你是无名媒体还是实习记者呢,假记者都无所谓,艺人和主办方不在乎那个。
  
  通常娱记都没什么地位,因为他们是最没经验、最年轻的一批人(有经验的早升编辑了),一般都才刚刚走出校门,连那几张明星脸都认不全,哪会有什么三头六臂?其实真正了解艺人的还是FANS,如今的FANS跟艺人公司都是联系很紧密的,别以为FANS什么都不知道。记者忽悠不了FANS,如果真的要忽悠FANS,除非那“偶像”亲自出马,连别的艺人或他的公司都不行。
  
  娱记爆“猛料”往往只能骗骗非FANS。正面报道也就罢了,他们在负面报道里(如艺人耍大牌之类)一般都要提到“某歌迷说”,呵呵,以他的经验和智商,他知道如果判断谁是歌迷?也许他够聪明,但他通常只会聪明到连现场都没去。这不是一般的有才,是吧?他们口中所谓知情或目击“歌迷”当然就是他们自己,很多娱记就是这么“红”起来的。
  
  看到“歌迷”对某个艺人某件事发表看法,而他们的看法又碰巧不合您口味的时候,先别急着把人家封为“脑残”,难道记者勤劳得会去寻找“知情人士”或者土得不会披马甲?又或者,难道世界上真有那种欠揍FANS,受了“偶像”的气不回自家发泄,却去找娱记哭诉?呵呵,这年头,找娱记可远比找明星难哟。
  
  那么,为什么那些爆料娱记还在好好地端着他的饭碗?原因很简单,每家媒体的覆盖面都不大,在某个特定地界儿上某个特定明星的FANS肯定不多,而其中能较真的FANS更是寥寥无几。大多数人还不都一样,看谁挨骂,自己都无所谓,甚至还暗爽。
  
  呵呵,若是娱记能说实话,说内行话,哪怕说出来的话很难听,只要骂人能骂在点子上,也无所谓。大家之所以鄙视某些娱记,只有一个原因:那道貌岸然下藏着的私利尾巴露出来啦!

三、追星族与FANS的区别:偶然行为与自我认同
  
  追星族的“追星”是一种行为,追星族更喜欢把明星看作娱乐手段,因此更关心自己的利益和感受;FANS的“喜欢明星”则是一种情感,因此更喜欢把明星看作朋友,关心彼此的共同利益。把FANS称作“追星族”,等于用“现象”来解释别人的“本质”。就好像婚姻是一种形式,它跟爱情有关,但不代表爱情,更不等于爱情,追星族不一定喜欢明星,因此不等于FANS。特定明星FANS会的会员都不见得是真正的FANS(入会只是一种形式,不能证明感情吧),何况追星族?所以从形式上看,追星族似乎包括了一部分FANS,但FANS跟追星族内涵完全不同,“追星族”三个字很大程度上掩盖了事实的真相,因此,FANS常常会对“追星族”一词有抵触情绪。
  
  彻夜守候、疯狂追寻、一掷千金确实是部分FANS显性的追星行为,但在感情、金钱、行动等三种支持方式上,FANS最看重感情,因为这是他成为FANS的基础,为此花钱,或者“追星”,只是感情需要的延伸而已。
  
  因此,一个人是否是FANS,主要判断标准应是内心的情感认同,这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1)他真的喜欢特定明星;(2)他的积极行为表现为尽可能维护该明星利益,消极行为则以不伤害该明星利益为底线。也就是说,FANS的主要认定者应是FANS自己,但并非不受任何限制:一则,“以爱的名义”戕害他人利益,间接影响艺人名誉,无法满足第二个条件,则不是FANS;二则,维护艺人利益,但自认不是FANS,则不是FANS。

[ 本帖最后由 Eleven 于 2008-2-14 22:08 编辑 ]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07:51
四、FANS心态:强烈的排他性
  
  我不否认虚拟的天涯有FANS,需要助威的现实场合也有FANS,但我认为站出来论战或拼命摇旗呐喊都不是FANS的正常状态,FANS本色都表现在私底下。其实私下里FANS的话题绝对比天涯劲爆,而且往往贬多于褒,这跟女人喜欢说反话是成正比的。
  
  女FANS绝对比较多,因为FANS之爱本质上是一种早到的母爱。当FANS爱上了男明星,什么嗲啦,臭美啦,“靠,又耍大牌”之类的批判特别茂盛;FANS爱上美女也一样,什么幼稚,唱功真差,品位超烂,花心大萝卜之类的“表扬”不一而足;还有FANS干脆爱上了古人,对早已作古甚至从未存在过的“明星”大发花痴的人也非常茂盛,死人是没有缺点的,他们的花痴情结或许还稍多一点,但是挑三拣四还是免不了的。总之,FANS之于“自家的”明星,有绯闻的嫌太花,没绯闻的嫌老实,成熟的嫌不好玩,单纯的嫌幼稚,横挑鼻子竖挑眼,高矮胖瘦都不对,但是真的到了公众场合,你敢动他家帅哥美女一指头或者哪怕说一个“不”字看看?那你就真的要戴上钢盔小心溜走了,因为你大错特错了。他们骂他嗲声嗲气,正是因为他们喜欢看他撒娇撒痴,喜欢看他总也长不大,仿佛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超MAN,这样的女人才是气质美女。很多年轻的父母不都有过一种情结,希望自己3岁的孩子永远那么点儿吗?明星也是孩子,FANS却是比父母还会护短的人类,就算帅哥美女不小心耍了个大牌,FANS也臭屁:我们有大牌,我们爱耍,你们还耍不起呢!
  
  呵呵,孩子永远是自己的好,别人家的孩子好出花儿来也无视,那就是FANS的正常逻辑,若有FANS不这样,先别急着夸他理智、冷静、正常,因为他八成是伪粉丝,搞不好还是黑。
  
  当然,这些BH的表现仅限于比较小众的场合,要真拿到很大众很大众的场合说,他虽然不一定是黑,脑子缺根筋的评价是逃不了的。

五、历史上有没有FANS?

  
  卫玠的帅哥舅舅王济说:“与玠同游,冏若明珠在侧,朗然照人”,“珠玉在侧,觉我形秽。”《世说新语•容止》说:“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俊爽有风姿。见玠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
  
  帅哥王羲之说杜乂“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
  
  欧阳修说:“读轼(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
  
  白居易十六岁谒见大名士顾况,顾况看了名字,开玩笑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但当翻开诗卷,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禁连声赞赏说:“有才如此,居亦何难!”
  
  以上说话的人都是崇拜者,而且既有实力派,还有偶像派,可惜本身都是“教父”级别的,搁到歌坛那都是罗大佑、李宗盛,说不上是FANS。
  
  著名的HC我们也都了解:
  
  掷果盈车:潘岳“美姿仪,辞藻绝丽,尤善哀诔之文”,他年轻时常常挎着弹弓去打猎,走在洛阳大街上,每每引起女士围观,她们手牵手围住潘安的车,不停地向车中扔水果,表达倾慕之意。
  
  侧帽风流:独孤信,精于骑射,一表人才,某日到郊外打猎,待到晚霞满天,策马回城,迎风急驰,帽子无意中偏到一边。第二天,满城人都侧戴帽子,学习他这个帅呆了的新造型。
  
  为什么说他们是HC而不是FANS呢?因为大帅哥倒霉的时候可没见FANS站出来维护,不过也好,这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传统:即FANS和HC在“饭”和HC之前都有一个条件,就是那人要有足够的人品值,嗯,乱来非但没人帮你,还要连以前的支持者都失去哦。虽说追星有理,HC无罪,但是FANS绝对有脑,这不是有活生生血淋淋的先例么。
  
  历史上有没有FANS,至此答案很明显,若是哪位人士觉得有,请给我举来例子,我好有则改之。

六、花痴:有情、有理、有节
  
  一般人都混淆了“花痴”、“追星族”和“FANS”的概念。有的人认为凡付诸行动者皆为追星,而只在心里“花痴”则是健康、正常的FANS。其实“花痴”有可能是“FANS”的低级阶段,但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进化成“FANS”。
  
  大多数被称为“花痴”的人都有丰富的江湖阅历,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花痴在看上那朵花之前往往已经挑花了眼,所以在娱乐活动上不可谓无知,他们能秉持平常心,花痴上某人之后,可以天天傻想,疯狂寻找有关他的照片和作品,但往往只会通过网络享受免费资源,想不到去掏钱支持,在网络上看到对此人不利的传闻和评价时,顶多略觉尴尬,往往一笑置之,即使去掐架,也多半不考虑后果,只图一时之快。简言之,他只关心明星职业上的表现,而不关心其他。在追星族里,也包含这样一部分人:他们不像其他人一样追求名利、表现自己的机会或者与“偶像”接触的机会,他们单纯就是图个养眼,才去围观明星。这也是花痴的一种。
  
  总之,花痴的表现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有情,有理,有节。“有情”指的是确实喜欢,没有人会花痴一个自己讨厌的人;“有理”是指花痴无罪,娱乐自己总不是错;“有节”指的是“花痴有度”,即使彻夜看某剧(正常人都讨厌好不容易酝酿起来的情绪被打断,这与花痴无关),还属于正常范围,但是大笔烧钱,到处跟踪,这就逾越了花痴境界,有变成“FANS”或“追星族”的潜质。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12:20
七、三种“花痴”
  
  为什么说“花痴”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进化成“FANS”呢?因为“花痴”本身就对明星有免疫力,这需要看看到底哪些人容易“花痴”:
  
  一、其他明星的FANS。甲(可以是复数)的FANS爱上了乙、丙、丁……,如果他是比较坚定的甲粉,那么可以说他花痴乙、丙、丁……,即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行话叫作“出墙”、“劈腿”(注意:只是伸出了一个胳膊一条腿,主流还是坚守原来阵地的),但是显然主次分明,一则,他基本不会把用来支持甲的钱拿去支持乙、丙、丁……(被钱烧到的不算);二则,他基本不会拿出支持甲的实际行动去支持乙、丙、丁……;三则,他基本不会像想见到甲那样迫切地想见到乙、丙、丁……(特别崇尚行动的和运气特别好的除外);四则,他花痴的范围一般不会太大,花痴的时间不会太久,即他不会像一个FANS一样无条件包容花痴对象的一切,而往往只欣赏他的优点。
  
  为什么某些号称铁杆FANS的人喜欢劈腿呢?因为很少有人守住一棵大树,就忘了整个森林,花痴只是多样化娱乐方式的表现,与感情无关。
  
  为什么甲的FANS很难变成乙、丙、丁……的FANS呢?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在甲的FANS眼里,别的明星再优秀,也永远也赶不上心中那个最好的。FANS都长情,何况做FANS很累,所以会偶尔劈腿,但不会轻易换人。
  
  为什么FANS往往会花痴呢?因为不多情的人根本不会做FANS。
  
  在什么情况下FANS会劈腿呢?1、“偶像”长期无新作;2、因为在某些地方感到失望,对“偶像”信心不足;3、没有感情因素,就是娱乐需要。
  
  二、天生花痴。这种花痴不是任何人的FANS,但是他有花痴的天分。姑且称为天生花痴。
  
  常常有人宣布爱上某个明星,决定爱他看他一辈子,但是顶多三个月后,他又会移情别恋,宣布爱上另一个人。这说明他属于天生花痴,他关注明星超过关注影视剧本身,但他并不会真正变成FANS,因为FANS很少会高调宣布,更不会经常性地移情别恋。而这种“花痴”正是花痴的主力军,而且100%不会变成FANS。
  
  三、未来FANS。呵呵,说实话任何一个FANS都曾经是HC,他们的变化过程往往是这样的:一见钟情—HC—买作品并交学费—成为真正的FANS—成为铁杆FANS,这个过程往往比较漫长,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FANS上当受骗的实例,但不管他是穿越了某种障碍,通过了某种考验,还是获得了某种带领,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破茧成蝶,从此以后不会满足于HC了,哈哈。

八、中国FANS有多少?  
  看上一节我写得吃力,就知道做FANS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中国FANS很多就是骗人的鬼话。有人说2005年至今的选秀活动让内地有了上亿FANS,这是典型的“盲目乐观”。
  
  在外人眼里,“FANS”是谜一样的人群。FANS的形成更多的是出自感情和自我认定,因此带有很大的私密性和游离性,FANS圈也具有很大的封闭性,这跟地域无关,跟公众无关,跟他们投入的精力和金钱无关,甚至跟他们喜欢的明星无关,跟上一刻他们的内心感受也无关,别人又能从何得知其数量多少呢?
  
  不过,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数字的话,按照某些天王天后的“销量”,中国虽然没有一亿FANS,但几百万总有的。
  
  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每年毕业这么多大学生,需要安置,每年复员这么多士兵,需要安置,这些都是大事,为什么几百万FANS安置心灵之事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出来的事?
  

九、选秀明星颠覆了传统明星的概念
  
  自从有了选秀明星,人们常把选秀明星和传统明星区别来说,这是为什么?
  
  绝大多数明星能成为明星,都经历了一个基层锻炼的过程,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经历过选拔或考试,对明星一方来说,这种选拔跟选秀并无不同,区别在于FANS,即选拔的过程里是否有FANS的参与。换言之,传统明星的成长过程是“参与选拔—跟唱片公司签约—成为明星—出作品—占有市场—拥有FANS(由市场的一部分演变而来)”,选秀明星则是“参与选拔—拥有FANS—成为明星—跟唱片公司签约—出作品—占有市场(主要是FANS)”。所以,虽然FANS多少会影响到传统明星的前途,但并非决定性的,决定他们命运的是市场,而这个市场是未知的,是可以开拓的。秀粉的多少是选秀明星能否跟唱片公司签约的决定性砝码,他们是否是明星、是否能出作品都取决于是否有FANS,所以他们的前途虽然也有市场的作用,但FANS才是决定性的。或者说,在出作品以前,唱片公司已经看到了选秀明星的市场占有率,只要号召力够大,他们就签,这个市场虽然不小,但却已经固定化了,没了继续开拓的余地。所以说,选择跟传统明星还是选秀明星签约,能反映出一个唱片公司更注重安全,还是更注重冒险和开拓精神。当然,这反映的只是唱片公司的风格,两点本身并无好坏之区别。
  
  传统意义上,明星是唱片公司制造的商品,世上没有仁慈的商人,商人看重的是明星本身的价值,他们不会因为FANS般的心疼而无视市场的残酷,所以只能在选拔这一关上表现得更残酷,这不能完全保证明星质量,但多多少少总有一定的作用。除却商业的成分之外,歌手之所以“要”成为明星,因为他们有音乐梦想,之所以“能”成为明星,是因为他们有这个本事,所以本质上说,他们是“为音乐或艺术而生”的,虽然他们常常屈从于唱片公司的压力,但这不能否定他有做明星的潜力,所以一家唱片公司不合适,他可以跳到另一家。FANS认同他们的梦想,也常常对唱片公司表现出无奈或愤怒,但总归会给他更大的宽容与信赖,因为没有明星,便没有FANS。
  
  选秀明星则颠覆了明星概念,成为“FANS制造”,唱片公司只是帮忙包装而已。他们也可能有音乐梦想,但表现得仿佛是“为FANS而生”的,因为如果他得罪了FANS,便几乎不可能去发展另一批FANS,所以,没有FANS,便没有明星。导致选秀明星被另眼看待的决定因素是选出他们的是带着感情色彩的拥有强大力量的FANS,其本身特质并非成功的唯一因素,所以,他们的实力总是招致质疑。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选秀明星根本无所谓唱工,却依然能成为明星,因为相对来说,即使唱片公司中也有很多烂水果,他们总比一般观众专业,而且他们是下手不留情的一群,因此,假如“潜规则”不存在(这不可能成为最重要的游戏规则),他们不会允许实力不够雄厚的人出线。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14:57
十、明星的出身决定了明星的市场
  
  明星的出身决定了明星的市场和消费群体。既然选秀明星是FANS“生”出来的,自然而然就需要FANS来“养”,FANS固然人多势众,但绝对不会像唱片公司一样拥有相对固定的资金和人力,所以FANS养明星总有捉襟见肘之感。
  
  因应这一情况,秀粉致力于严密组织,扩大影响,但本质上,这是FANS养明星,明星却不养FANS,明星与FANS之间只有感情,并无契约关系,而处于消费者地位的FANS愿意养活明星,却并无义务,也就是“谈得上感情却谈不上义务”,那么一旦感情变化,明星将何去何从?所以,他们的发展受限于FANS的喜好,作品必然要迎合FANS的喜好,那么,买他们作品的,除了FANS,还会有谁?因此,选秀明星是FANS“生”的,最终要靠FANS来“养”,活不活得下去,主要靠FANS。
  
  传统明星是由唱片公司来支持来“养”的,他们同时也在养唱片公司,最终达到都由市场来“养”的目的,因此,他们之间存在契约关系,是“先谈义务而后谈感情”,这样,明星在作品上便有一定的发言权和自主性,市场显得比FANS更重要,作品不必完全迎合FANS的需要,且恰恰正是明星的个性让他赢得了更多的FANS,而买他们作品的也不一定是FANS。所以FANS在一般明星那里,是重要市场,但绝对不是全部市场。也就是说,明星是唱片公司“生”的,最终要靠市场来“养”,活不活得下去,主要靠自己。
  
十一、选秀与全民狂欢(之一)
  
  其实,这一代人的疯狂,首先应归咎于上一代人的破而不立,甚至迷失。不能怪现在的孩子没有信仰,所以把一切寄托在其实并不神圣和神秘的明星身上。“偶像”崇拜被破掉之后,改革开放了,日新月异了,港台明星来了,某种意义上说,是艺术和思想百花齐放的结果。大家喜欢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明星,实在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
  
  进入21世纪,因为短信和网络的发达,“超女”“好男”等“娱乐英雄”得到了发挥的战场。恰好是在这个时代,感受到物质丰盛的人群同时感受到精神的极度空虚,然后发现原来手里有“主宰权”是那么爽,于是,拿起手机,去赶一场并不需要多少智商的狂欢也就成了必然。这也是“秀”即使做了明星,也脱不了“秀”的本质的原因,因为他们的主宰就是那一枚枚手机后面那些面相模糊但是作用分明的脸——那是“秀”的衣食父母。真正的明星不是只靠FANS养活的,因为,不是每个喜欢看明星的人都是FANS,大多数能脱颖而出的明星都经过了专业的磨练与时间的淘洗,不是一场热闹浮躁的选秀就可以塑造出来的。
  

选秀与全民狂欢(之二)
  
  
  呵呵,在此解释一下有的同学提出来的问题,为什么人们常常不待见选秀明星?我觉得是因为:
  
  1、选秀艺人的出身让人诟病。我们知道科举考试有正途、异途之别,正常情况下,正途出身(进士等)经历过十年寒窗,进过科场,参加过殿试,是所谓的天子门生,这个资历是可以夸耀终生的,而异途多由捐纳出身,当然不值得夸耀。
  
  这个比喻不太恰当,因为不论艺人是何种出身,都有良莠之分,不过我还是做了这个比喻,因为选秀艺人的出身确实容易让人看轻他们。选秀艺人经历了艰苦的选拔过程,这个过程毫无隐私地暴露在大众视野之下,给人什么感觉呢?靠悲情以煽情!呵呵,传统明星的成长经历是等他巩固了地位之后才拿出来说的(始终都不公开也有可能),那时候他已经有了固定的粉丝和观众,这样做一般只有加分作用,即使减分,也造不成太大的震动。而选秀活动的种种炒作与造势显示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卖成长经历”(直接点说就是“卖隐私”)来获得收视率,获得收益,这跟传统唱片公司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当然,不否认现在唱片公司跟制造传统明星的唱片公司已经有很大差别了。)所以其结果是喜欢的纯喜欢,讨厌的纯讨厌,第三种人很少(除非他完全没有看过这种节目,完全没感觉)。
  
  选秀本身真的是为了实现音乐梦想么?呵呵,有梦想的年轻人当然是得到了机会和舞台,这是好事,只可惜这个舞台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实现梦想。所以,在英雄不问出处的现代,艺人“出身”反而成了大问题。
  
  2、选秀艺人的唱功值得商榷。在分析之前,我再次强调一点,无论是在选秀还是传统明星的选拔中,“潜规则”都不可能是主要的游戏规则!我们看到的虽然多是娱乐圈的“肮脏”,但正因为“肮脏”不是常态,所以才是新闻,媒体才报道,我们才知道,不是吗?呵呵,娱乐圈看起来比较肮脏,只不过因为这个圈子特别透明而已,其实每个圈子的干净程度都是差不多的!这跟艺人耍大牌是一样的,我们常常看到艺人耍大牌的新闻,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相对较少,所以才会有媒体报道,如果艺人个个耍,次次耍,谁要报道,报道给谁看?所以,媒体给我们的信息往往恰好跟事实相反。
  
  所以,可以肯定,在选秀中胜出的人,多少总有实力。传统明星还可以走演而优则唱的路子,唱功不好也有可能,而选秀明星的优胜者必须靠“唱功”。不过我把“唱功”加了引号,因为对于选秀的观众来说,唱功这东西不是纯技术的,不排除某些人没有技术,一样被认为有唱功!
  
  这就是第二点了!因为观众所欣赏的“唱功”可能根本就不是唱功,看对眼儿了,就投他,他就什么都好,结果他得了冠军,这样出来的冠军,真正懂技术的人自然会看轻他。
  
  3、选秀艺人的潜力值得怀疑。如同上面有人提到的一样,我这个帖子也许很好,但是没潜力,为什么呢?因为我把事情都说清楚了,没有可持续的话题,呵呵,不管他说得对不对,我认为,这种推理方式是对的。选秀艺人也一样,我说他们没潜力,就是因为他们过早地关闭了大量发展粉丝的大门,养活他们的可能永远是当年那些勇于拿出手机的人,我要说的是:
  
  当电视台大肆用选秀活动攻击人们的眼球以捞钱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这是在给孩子们制造粉丝,也是在制造“敌人”;
  
  当粉丝抢别人手机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被抢手机的人可能一辈子恨这个他“支持”过的人;
  
  当签了选秀明星以为奇货可居的唱片公司开始过度盘剥粉丝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竭泽而渔的后果是鱼死网破。朱元璋尚且知道要剥削百姓,必须使他们羽毛丰满,短视的唱片公司却没有给因为投票而疲劳过度的粉丝以休养生息的时间,就立刻把他们拉进巡回演唱会、EP的旋涡,要知道,粉丝不是吸毒者,如果他们选择退出,是死不了人的!那么,他们干吗不退?
  
  呵呵,粉丝都知道艺人的生命是作品,是销量,呵呵,当他们把可能的粉丝都“消灭”之后,哪里还能指望销量?既然没有销量,哪里还有作品?既然没有作品,哪里还有演出机会?既然没有演出机会,怎么继续音乐梦想?
  
  所以,选秀艺人发行第一张EP,就必须全国紧急动员,必须重复购买,这些情况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单单责怪粉丝,是不公平的。哪个粉丝不希望自己平平静静,“偶像”安安稳稳?关键是,那得行。
  
  4、选秀艺人的文化修养有待提高。如果我们关注歌坛,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选秀艺人很多都是科班出身,传统的实力唱将反而大多不是科班出身!呵呵,艺术需要技术,但它绝对不是技术活儿!搞音乐搞得好的人都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是20出头的科班出身的孩子很难具备的,如果想不被歧视,唯有立刻加强学习,提高修养,不然很快就要被淘汰了。
  
  5、选秀艺人所处环境比较恶劣。呵呵,这一点所有圈里人都遇到了,只不过选秀艺人更倒霉,因为他们完全没有遇到过“好时候”。整个音乐市场在萎缩,偏偏选秀活动多如牛毛,这是跟经济规律对着干的表现,选秀艺人搭上了一班破车!这怪谁?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21:28
十二、谁养活了演唱会?
  
  在一般人眼中,是歌迷撑起了个唱。确实,个人演唱会是歌迷惟一的天堂,因为在多数歌迷心中,钱是最小的问题(有钱坐前面,没钱坐后面,反正最低100多元的票价一般歌迷都承受得起。),就跟“偶像”接触的机会来说,个唱是最公正最划算的。但个唱未必是票房的天堂,确切地说,在内地鲜少有人开个唱而有好票房的。很明显,明星开唱之后,黄牛票价升高,说明票房好,但常态却是黄牛票价会急剧缩水。而黄牛的存在本身就突现了演出市场的不正常。
  
  确实,在真歌迷眼里,他们对“偶像”的支持不会打折,一般不会买黄牛,而且总是占据了最高和最低价位的座位,但他们不是演唱会的主要消费群体,歌迷再多,也不可能每场都有三五万人。歌迷看个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大多数歌迷看热闹的心态弱于其他人,张三的票价再高,他的歌迷也只会买他的票,李四的演唱会,即使给他赠票,他都会觉得去看是浪费时间。所以,愿意买票的非歌迷才是明星最想争取的观众,他们是想欣赏现场演出也好,是想花钱“看热闹”也好,是想找个不一样的休闲方式也好,总之,他们是最有潜力的演唱会消费群体,也是其他商演的消费主力,尽管在非个唱的场合,他们更愿意拿到赠票。
  
  支撑个唱的正是这种愿意花钱买享受,买娱乐,甚至买热闹的人,这是消费习惯使然,跟消费能力无关。台北有小巨蛋,香港有红墈,就硬件来说,台湾不输于香港,但是两地人的消费心态却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红墈的演出类似于电影,虽然低价位,但是一定要掏钱,这在市民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但台湾人更习惯于免费秀,而不愿意掏钱看个唱。就内地市场来说,大城市情况好于中小城市,北方好于南方,如北京上海的演出市场比较成熟,票房往往有保证。
  

所以,呵呵,如果一定要说得更明白的话,我觉得某些巡回演唱会是在透支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

十三、FANS组织将走向何方?
  
  当然,至少就现状来看,FANS还很强大,消费力也惊人,因为,选秀明星在短时期内建立了强大有力的组织,同时也使得人们总是以有色眼镜看待FANS组织,常常调侃地问:组织合法吗?收费吗?缴税吗?有干部考核吗?有评价体系吗?
  
  呵呵,如果一个人在现实里已经被管得够呛,业余时间搞点消费,却是花钱买管理,花钱买限制,那还真不是一般的白痴。做FANS本是内心感受至上,不需要考核便可以加入,不需要辞职便可以退出,如果真的成熟到变成一般的群众组织,反而落了俗套,甚至变得恐怖。
  
  所以目前的FANS组织不是需要加强,而是需要弱化,不是需要“大一统”,而是需要更松散。
  
  在不违背法律、不涉及隐私的前提下,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任何事情应都是可以讨论或关注的,如今却有FANS团体为言论设防,每个粉丝比外交部发言人还受限制,连“开玩笑”都设定了范围……我不能继续评论下去了,但是我觉得好可笑。
  
  呵呵,其实,中国的歌迷组织已经发展了快20年了,现在这些雨后春笋一样的乌合之众,要是担心自己骇人,不如去好好学习一下前辈们的经验。

十四、FANS之爱无关亲情
  
  不管FANS如何无脑,不管某些伪FANS如何败坏这个群体的声誉,我都很看不惯那种一要指责FANS就祭出“不孝”法宝的人,因为这根本是两件事,就像一个人追求爱情、追求事业的时候,别人却指责他把时间给了爱情或事业,因此给家人的时间少了一样。
  
  难道进入现代社会,人人还都应该守着一亩三分地,守着“父母在,不远游”的信条吗?大多数现代人都没有活在父母的卵翼之下,独自在外面打拼的时候,苦了,累了,倒霉了,挨K了,中奖的彩票被偷了,不敢跟家人说,交个朋友,逛个街,买个东西,吼个歌,喜欢个明星,培养点业余爱好,有什么错呢?
  
  如果一定要觉得他们都错了,请问:
  
  谁的业余爱好是孝敬父母?
  
  谁是为了孝敬父母而挂在天涯的?
  
  站出来,给大家见识见识伟大的第二十五孝。
  
  人的感情丰富,友情、爱情是亲情所不能取代的。关乎爱情,“恋父”“恋母”被认为是畸形,为什么偏巧要证明“FANS之爱畸形”的时候,非要拖着父母来比较呢?
  
  当然,事实上,人类的所有感情不能截然分开,按照父母的模式找对象,只要不过火,总还是正常的。FANS也是如此,爱上明星,其实说不清楚到底是因为爱父母、爱自己还是爱别人,因为人的感情本来就不是一根筋。
  
  这倒可以用墨子的观点来解释。墨家讲“兼相爱,交相利”,认为爱人要远施周边,尊卑长幼之间要互相爱护。孔子说要“仁爱”,爱人要以亲亲为出发点,推己及人,所以后来才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表面上看,墨子、孔子水火不容,但是莫忘了,相克未必不相生。一个人做了“忠臣”就基本不能同时做“孝子”,照孔子的说法,这是不是有些禽兽呢?不然,因为孔子致力于把君臣变成父子,把国变成家,那么忠孝就可以完美两全啦!好,既然如此,爱亲人跟爱陌生人有啥区别?没有,所以,墨子不分亲缘与种族的爱人,其实与儒家并不冲突。
  
  如果有冲突,可说是因为墨家太心急了点,因为人类还不到爱人不分彼此的地步,但是人还是可以通过努力去争取达到兼爱的。就FANS来说,有的人,因为太痴迷而放弃了其他宝贵的东西,结果是什么没得到,原有的也失去了,太急于兼爱,结果是无爱;有的人不慌不忙,因势利导,使“偶像”变成动力,变成上进心,结果是家人因此获益,而明星也因此得到好的口碑——当然,这还取决于明星本身的能力和魅力,如果FANS爱上的是所谓的“邪恶美”和“放荡不羁”的明星,就很难不愤世嫉俗以致偏离轨道。所以圈里有句话,有什么样的明星,就有什么样的FANS。
  
  再以爱情为例,爱情与婚姻要想幸福美满,从来都以血统远离为上,因为这才符合优生学的原理,那么,爱情与婚姻,难道不是兼爱的现实体现?可见,单恋,爱上一个陌生人,并无道德上的不妥,相反,如果在感情问题上“亲亲”才真的害人又害己。所以一提到FANS之疯狂,必然谴责其对家人之冷淡,有点道理,但无绝对的联系,就跟亲情与爱情并无实质上的矛盾,现实里却互相纠缠不清一样。
  
  很少有人完全没有“疯”过,有人追求利,有人追求名,有人追求享受,有人追求爱情,有人孜孜于学问,有人追求道德的完美,有的爱上物,有人爱上人,有人爱亲人,有人爱不相干的陌生人,有人爱今人,有人爱古人……反而是什么都不爱,什么都淡定的人才可怕,因为生无可恋,必致毁灭。所以说,真的做FANS,并没有什么大不了,FANS并不是洪水猛兽,事实上,这个群体不仅存在于各个阶层,而且在全国人口中拥有庞大的基数。
  
holykred蝶’ holykred 发布于2008-02-14 22:26:21
難道想把1本書都發上來?
強大的毅力……hoho~我很不HD的插摟了

FANS的“喜欢明星”则是一种情感,因此更喜欢把明星看作朋友,关心彼此的共同利益
這句話我苟同下,我們信迷就是這樣

[ 本帖最后由 holykred 于 2008-2-15 12:03 编辑 ]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26:54
十五、由“爱”生恨源于自私
  
  不好意思,我用一个并非FANS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先声明一下,我不是花蜜,也不想过度消费某个女人,我只能说,如今这个圈子的不正常事件其实已经够少,少得我不得不又提起YLJ。
  
  在中国人心目中,死者已矣,死者为大,就连古龙也说:死人是不会犯错误的,但这一点“宽容”恰恰是一种严重的纵容,因为死可以洗刷罪名,却不能重建道德,不能因为老杨死了,就去一味地维护死者,甚至站到他的一边去指责老刘。
  
  爱是情感的满足,却不是占有,所谓“爱他,就别伤他”,真正的爱,不管是大爱,还是小爱,都应尽量远离单纯粹的自私。所以“由爱生恨”、“反目成仇”的结果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其实“爱”的前提便是错误,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爱。
  
  杨家对老刘“由爱生恨”便是因为从未从心里真正尊敬过对方,因此也不会爱护对方,因此才有恶毒谩骂甚至以死相逼。在这一点上,即使老刘做得再好或者再差,都改变不了杨女之“爱”并非真爱的事实,或者说,这种“爱”只是一种欲念。
  
  所以有一句俗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相应地,可恨之人,亦有可悯之处。中立地说,13年追星,竟然见不到老刘,一方面,叫人怀疑是否老刘不近人情,以至于掐死了与“FANS”互动的出口?但是客观地想一想,如果有人13年如一日跟另一个人说一些极度迷恋与疯狂的话,对方避之不及,怎么敢回口?如果老刘男人一些,可以开导一下,可惜,他躲开了,但是,他并没有责任去开导别人的女儿啊,不是么?
  
  另一方面,令人极度怀疑杨女的智商和方法,是不是她一家人都极度自闭,以至于无法找到本应很容易找到的老刘,以至于变形的情感始终找不到宣泄的出口?可笑的是,竟然有那么多媒体“心太软”站出来声援和请愿,老刘如果脸皮稍薄一点,情何以堪?也可以说,刘、杨都有错,而主要责任在于把这件事无限制上纲上线的媒体。

十六、FANS退出的三种情况
  
  呵呵,鉴于有同学比较期待这一节,我多八几句,其实除了大家“喜闻乐见”的YLJ走火入魔模式外,FANS始则疯狂、终则退出的模式有三种:
  
  一是“安然退出”。有的人,因为人长大了,成家了,或者因为工作、爱情、家庭跟喜欢明星起了冲突,或者觉得没意思,或者觉得是时候退出了,于是默默退出,但我相信,那份对于以前“爱”的珍重还是存于他心的。
  
  我认识这样一位歌迷,她因为喜欢一位歌手而嫁到了他的家乡——台湾,了解“大陆新娘”的同学知道这难度有多大吧?然而,她现在最爱的人是她的台湾老公,不太关注“他”了,这是她的退出,也可以说是那位歌手完成了“带领”她走向幸福的仪式,然后退出了,不管怎么说,我相信,她还是会感激并思念这位歌手,或者至少,不会否定过去的自己吧?
  
  二是“黯然退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这两句话在FANS堆里同样适用,“黯然退出”的人通常是厌倦了FANS之间一些不美好的东西,才会退出!我不把FANS看得太神圣,也不觉得低俗,因为他们也都是很平凡的人,他们跟普通人的区别只不过是你喜欢的可能是一本书、一件古董、一个朋友,他喜欢的则是一个歌手或一个演员。有FANS必然有纷争,有纷争必然有退出,这很平常!不平常的只是,这些人把别人看来是“娱乐”的事看得太重,所以会在伤心之后,履行一个“退出”的仪式,活跃的从此不再活跃,或者彻底无声无息,但不管印象中存留的是美好还是不好,他们不会倒过来否定自己,否定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人和他的作品。
  
  三是“愤然退出”。呵呵,这种退出比较凄惨,因为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爱”错了人而愤然退出,那么他若不是以前看走了眼,就是现在下错了判断。呵呵,如果他还因此反过来踩以前的“偶像”一脚,我只能说可耻了。因为在你单恋式地“饭”上人家的这段时间里,主动权一直在你呀!为什么去指责别人不按你的“理想”生活呢?
  
  选择这样“退出”的人,我认为他并不是FANS,他自己都觉得以前做“FANS”很恶心了,我干吗还非叫他FANS?所以我把由“爱”生恨的“爱”加了引号,因为他以前被自己的假“爱”蒙骗了。
  
  如果“偶像”做得不好,退出就退出了,干吗回头否定自己呢?是不是因为以前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的FANS呢?我想,他们的行动承认了这一点。这种人的退出对FANS来说,绝对是好事。
  
  还是瞧瞧人家古人怎么做的吧!君子绝交,不出恶声。

十七、爱人,其实是自爱
  
  某些时候,自私和自爱是容易混淆的概念。在爱面前,人应克制欲念与自私,但是并不等于说,爱人,就不能爱自己,就该放弃自己一味迁就对方,因为,爱的前提,其实是自爱。
  
  杨女之“爱”显然等于自私和狭隘,有人跟她建议,你可以去混媒体做娱记,不是就有机会达成目的了吗?当然,这是个馊主意,但若能实现,总比现状要好。但她没有答应,更不会照着这个或者类似的目标努力。不知道她是否是想以一个“纯正FANS”的姿态出现在老刘面前抑或是不屑看别的明星,总之,她等了13年,却一直处于偏执与躁郁中,她的感情表现在一次次的“追”中,而不是静心地想一想,该如何稳妥地万无一失地见到“偶像”,让他见到自己因为他而付出了努力从而对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在FANS越来越专业的现代,13年才到达低级“追星族”的段位,是她自己的可悲,也是老刘的失败。
  
  或许跟老刘无关,因为该女生命里只剩下妄想,根本没打算有什么正经的规划,更不知道见过之后,生命还有什么追求,也正因为如此,她的偏执才能迷惑了父母,她一家的话题竟然只有一个,人生目的竟然只有一个,难怪她能蛊惑一对老人跟着疯狂。这绝对是一种病态。
  
  把自己毁得人性全无,杨女的不自爱到了极端的程度,既然不自爱,怎么可能去爱人呢?
  
  所以,听说她冷漠于父亲的自杀,其父的“遗愿”成了她想单独见刘的又一个理由,有人说,你见了他,要说什么?说“你还我爸爸”,还是“终于见到你了,我爸爸死得真有价值”?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27:56
十八、圈里都是冷血动物吗?
  
  那么,我们来探讨一下FANS做娱记的可行性。总有人认为FANS不可以在媒体和唱片公司、演出公司等“圈里”混,而这些地方选拔艺人助理也常常以面对艺人无动于衷为首要条件,换言之,只有冷血动物才能混娱乐圈。因为HC是会误事的,太喜欢面前人固然不好,因为太喜欢别人而憎恶面前人就更糟糕,换句话说,FANS面对艺人,就没有冷静。
  
  呵呵,虽然我讨厌圈里的某种人(主要是娱记),但我不否认,圈里同样有我欣赏的人,这包括娱记。在圈里有着大批或明或暗的FANS,而伤害艺人的事情却都与他们无关。这倒很符合孔子推己及人的爱人原理,因为FANS了解艺人的辛苦,有时候,连对“偶像”的对手,也不免有理解和同情的成分,何况,他们了解明星的生活常态,并且感同身受,写出来的东西,做出来的事,就不会像完全对明星没热情的那些人一样二百五。我倒特别希望FANS能更多地跳进圈里,更多地保护明星。
  
  事实如此,哪个明星不是FANS?哪个成功人士不是痴迷于某个领域呢?痴迷,是一切成功的前提,也是一切毁灭的开始,是成功还是毁灭,只看开始“痴迷”的那个人究竟有多少自制力。
  
  当然,小孩子的“追星”是不应提倡的,因为孩子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但也不必断然扼杀之,因为孩子总会长大的!

十九、签名真的可以卖钱吗?(关于FANS交学费)
  
  FANS的“资历”不重要,但是经验很重要,这是我写这一条的原因。
  
  我写进这一点,却有点战栗,因为觉得会害了某些很单纯很单纯的FANS。
  
  但我觉得,那层窗户纸还是捅破了比较好!
  
  开头就提到了一种靠免费获得签名为自己的明星物品增值的人,我不说他们无耻,因为他们对比起那些自行模仿明星签名然后去忽悠FANS的人渣要可爱百倍。靠骗孩子过日子,真有种,或许真的是因为FANS傻,那么靠傻子吃饭的人,又能高明多少?
  
  想对那些上当的FANS说:你可能还不是真正的FANS,或者,你实在异于常人得单纯!
  
  古龙说,最了解你的不是最爱你的人,而是你的仇人。
  
  他一定不知道什么是FANS,虽然他自己也有。
  
  世界上最了解你的特点的人,应该是你的FANS。
  
  世界上是有人能把别人的笔迹模仿得惟妙惟肖,而且艺人的签名绝对都是可以模仿的,但我不明白了:若一个人没有对对方笔迹特有的感应力,怎么会成为他的FANS,又怎么会对他的签名有如此渴望以至于必须去买?
  
  当然,一切都是从菜鸟开始的,刚刚做FANS的人可能还不够了解那个人,但如果你想要签名,起码得认识他的字呀!做人可以冲动,但不能冲动成这个样子呀!网上能买到的那些签名,假得不能再假了,退一步说,就算是真的,你买来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一定要签名,找到你的老大,去问他要吧!他绝对不收钱的,还能免费帮你鉴定一下你买的CD是真是假。
  
  或者至少,先认识几个有志一同的人,问他们怎么办,或许等你跟他们混得很熟很开心之后,会觉得一个签名而已,实在没有那么重要。
  
  呵呵,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上当受骗之外,我想我该提一下一般人无视的“受骗”,就是在想买正版的情况下买到了盗版。
  
  可能所有FANS都走过弯路,至少不是每个人都天生就认得正版的,所以人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势必要交不少的学费,这不值大写一篇,只写几句提醒吧!
  
  明星自己的眼光绝对比较“毒”,所以有明星签名的物品都是正版的,当然,前提是签名是真的。所以,即使你不想跟风要签名,也有必要熟悉他的签名。
  
  在准备大肆购买“偶像”作品之前,最好先结交几个“铁杆”,完全熟悉之后,让他们带着去买。
  
  如果没这个条件,至少要去上“偶像”承认的个人网站,去那里问或去那里买!如今骗子太多,而唯一绝对不会用盗版骗你钱的人就是你的“偶像”!当然,他绝对会用正版骗你的钱,哈哈。
  

二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职业粉丝
  
  说过如此单纯而“有爱”的菜鸟,让我们看看那些无爱的职业粉丝。什么叫职业粉丝?不是说他们做粉丝已经到了很“铁杆”的程度,天天围着“偶像”转(这种人当然有),而是他们并不在乎需要自己给予欢呼的那个艺人是谁,只要有人以特定的方式(比如给钱)让他这么做。职业粉丝的出现,不知道是他们自己的幸运,还是艺人的不幸。但可以确定的是,文化娱乐市场很不幸。
  
  通常职业粉丝分以下两种:
  
  主办方工作人员。这种人是临时的,除非自己公司需要,他们不会去做职业粉丝。每当演唱会、签售会、歌友会……如果主办方对所请的艺人没有太多的信心,活动现场往往会活跃着一群或明或暗的“托儿”,他们也许是完全免费的,也许有些许补助,但他们起到的作用无疑是负面的,因为他们还不够职业,不懂如何助威,只是去充个数瞧个热闹而已,或许我们可以宽容点看这些人:凑热闹是人的天性,何必指责这些做了“托儿”而不一定有那意识的人呢?
  
  职业化的职业粉丝。这种人或许本身是甲的真粉,同时是乙、丙、丁……的职业粉丝,或许他完全不是粉丝,而是100%当作了一种职业。这都无所谓,关键是他们都拿了钱。拿人钱财,替人助威,是他们的“职业道德”。通常那些不被认为有粉丝的艺人忽然有很多人捧场,那意味着到场的一定有为数不少的职业粉丝。由于这些人本身熟悉粉丝团的运作方式,呵呵,他们会在呐喊助威上多出很多的花样,而且或许比真正的粉丝叫得更凶、走得更远,因为他们无所顾忌,通常会把艺人当作一次性消费对象——这次够花俏拿钱多就够了,管他娘下次人家怎么看这倒霉艺人呢——但是我们都知道,有心,才能做好,职业粉丝本质上只是为了一点报酬,所以不可能真的做得很好。在一场艺人众多的活动中,他们往往要承担好几个角色,所以漏洞百出,他们会送走了甲又开始对乙欢呼,这种人再卖力,都只能适得其反。其实跟职业完全一样,当你对你的工作对象完全没热情的时候,你可以做,但是绝对做不到最好。
  
  你真的可以“职业”到骗自己爱上这个职业么?
  
  不可能。如果可能,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FANS。“饭”是一种很奇妙的情感,它跟“饭”的对象的水平、相貌、人品、受欢迎程度其实没有太多直接的关系。爱就爱了,虽然也许仅仅只有那一刻而已,这才是FANS的真意。
  
  不过,真的不需要过多指责职业粉丝,毕竟拿钱办事并不丢人,何况当生存出现问题的时候,做点出格的事也值得谅解。所以,相比起来,他们比伪粉丝可爱多了,毕竟他们还有“职业道德”。
  
  呵呵,PS一句,看过《疯狂粉丝王》吗?那个导演,那个剧组,绝对不知道什么是粉丝。别的电影都要体验生活,这电影没有生活,所以注定要烂。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33:58
二十一、因为自我,所以死忠
  
  一般人可以容忍职业粉丝,但是FANS不会容忍,因为他们都强调对“偶像”的“忠心”,这是为什么呢?
  
  这要从“偶像”为什么会变成“偶像”说起。人的一生受三大感情所累,要对亲情、友情、爱情负责,要忠于这三大感情,说到底是受社会责任的制约,FANS之情则不然,因为没有人强迫你要爱某个陌生人。FANS之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没有人要你发誓,也没有人要你证明,很多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换了“偶像”,或者不再做FANS,但只要他不倒打一耙去诋毁以前的“偶像”,便不会有人指责他,因为用感情去绑架一个人容易,真正改变他的心意却很难,所以选择爱与不爱某个“偶像”,全然在于自己怎么想。
  
  “偶像”这个词非常不确切,因为它只体现了“FANS现象”中的一点,也就是歇斯底里的那个层面,但由于没有更确切的词来代替,所以我始终用了引号。有一点必须指出,“偶像”有“唯心”的嫌疑,人们通常认为,“偶像崇拜”是客观唯心,因为崇拜对象来自外界,但是,我认为那是信仰不自由的时代的产物。
  
  事实上,“饭”由心生,做FANS,常常是遇到“饭”的那个人之前就注定了的事。他们注定喜欢的那个人,是自己的影子,是自己优点的最大化,也是自己青春的防腐剂,其实谁不想找到这样一个影子呢?不止是那些狂热于电影电视和流行音乐的人们,即使是对FANS不屑一顾的人也不免如此,人这一辈子,若是什么都不沉溺,才是真正的可悲、可怕。
  
  如此说来,现代明星“偶像”反映的其实便是FANS本身,“偶像”是镜子,FANS在“偶像”那里照见了未来的自己,所以才可能照着对方的样子塑造自己,显然,如果自己不欣赏对方的生活态度,不觉得他是对的,谁会喜欢上对方呢?那不是自己找别扭吗?
  
  每个FANS团体自有特定的集体性格,所以“有什么样的明星,就有什么样的FANS”,一堆国籍、性别、年龄、民族、性格不同的人同时爱上某个明星,他们之间肯定有共同点,至不济也可以惺惺相惜,所以FANS常常可以共享,吃醋与妒嫉也会存在,但不是常态。不过,这不能证明FANS就比常人高明或愚笨。他们只可能比一般人更自我,或者对事物有些“不正常”的看法,但那与道德无关,与智商无关,跟外界无关,甚至,跟明星也无关。
  
  对FANS来说,所谓“死忠”,也不过是死心塌地地“忠于自己”,而“别人”显然并不是真正的自己,所以有时候要懂得适时抽身,甚至偶尔劈腿,才会有更加丰富充实的生活。
  
  归根结底,哪个人最爱的不是自己?老马说,自私是人的本性。力宏说,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呵呵,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做不做FANS,可以稍微自私一点,但一定要完全自爱。人都有一天会长大,也许会觉得自己以前很幼稚很单纯,但还是会怀着美好的心态去想念那幼稚而单纯的经历。

 二十二、什么是FANS  
  当当当当,绕了大半天,终于回到“什么是FANS”这个命题了。这一节很长,我分小节来解释。
  
  因为只有极端行为才能产生新闻效应,而娱乐版的底线总是最低的,媒体甚至可以为了“效果”而放弃底线,因此,我们常常误解和夸大了事实。其实,追星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恶果,就像满社会版都是犯罪,而现实里还是规矩人更多一样。
  
  在中国,FANS无疑有成千上万,因为“偶像”多,人口也多,有人说中国FANS已经到达了上亿,这显然是不了解FANS的人在危言耸听,有好事者更把FANS分成了四个级别,这对我来说,唯一的意义是,又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了解FANS的人。


(一)大众视角里的FANS
  
  1、菜鸟级FANS
  
  [原文:此系入门级别。处于此级别的FANS明显修炼不够,容易被虚浮表象魅惑,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今天为这个星星欣喜疯狂,明天又追在另一个星星后面如痴如狂。他们被娱乐圈的流行风吹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坚定的立场,充其量只能算个“伪追星族”。菜鸟FANS是结盟的好对象却是FANS阵营值得拉拢的一类人:不仅因为他们有发展为铁杆FANS的潜质,更因为他们蠢蠢欲动的激情和近乎疯狂的尖叫是如此炽烈和单纯。]
  
  辨析:既承认这个级别属于“伪追星族”,又认定他们是FANS,简直是自打嘴巴。我以为,这里所描述的便是“追星族”,只有“见一个爱一个”的表象,不管真伪,都只是追星族而已,而追星族,恰恰是FANS嗤之以鼻的对象。因为做FANS,见异思迁是很危险的,这就跟爱情一样,没有忠诚度,哪里来的真爱情呢?国人一向爱看热闹,哪里热闹哪里跟,追星族,充其量是一种比较新鲜的爱看热闹的人而已。
  

2、大虾级FANS
  
  [原文:大虾属于理智型FANS。面对满天星星,他们不易头脑发热,而是通过思考对比选择自己的偶像。因欣赏而喜欢,因喜欢而尊重,“动乎情而止乎礼”,这就是“大虾风范”。他们不会为追星而废寝忘食,在遇到更重要的事情时能迅速抽身而退。一场演唱会上,最安静的往往是大虾级FANS。他们静静地聆听,尽情地享受。曲终人散时也没有悲伤不会狂热,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场止于娱乐的狂欢,而生活还将继续。]
  
  
  辨析:FANS确乎需要大虾风范,需要懂得取舍,才不会给家庭与社会带来困扰,但是行动上做了理智的选择,并不代表内心就不纠结。有时候,放弃乃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去争取。在FANS心里,根本没有比支持偶像更重要的事(当然,有同等重要的事),就像一个人再忙,也有权利去追求爱情一样。之所以有时候选择放弃去看现场,无非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去支持所爱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世上有厚积薄发的FANS,却根本没有所谓“理智”的FANS。平时大家选择努力工作,一旦喜欢的那个人到了,才有底气去请假,这样难道不是冷静吗?但是,真的是所谓的“理智”吗?大家见过喜欢在演唱会前后跳槽的人吧?呵呵,我见过。
  这也可以印证另一个事实:FANS不是口头上的,很多情况下,FANS是不愿意别人提到“偶像”的,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3、老鸟级FANS
  
  [原文:老鸟FANS往往是明星FANS团的中坚力量。他们对自己偶像的爱专注而持久,丝毫不受诱惑动摇。他们每天都要访问偶像的BBS或者个人网站,认真灌水,热情回答新手提问,积极沟通明星与歌迷(影迷)。他们卧室的墙上悬挂着偶像的超大精美海报,柜子里收集着偶像的所有正版大牒。他们把偶像当作自己的家人,熟悉他(她)的性情爱好,了解他(她)的一举一动,心系偶像的快乐与悲伤。老鸟级FANS需要非凡的修炼,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
  
  
  辨析:这说得比较靠谱,FANS中确实有这么一种人,但是,以上提到的内容只不过是FANS基本功而已。比如说访问网站、回帖、买正版(现在正版比盗版还便宜,不稀罕了吧?FANS买原版比较多,如果他的“偶像”不是内地人士的话)之类,由于网络的发达,渠道的畅通,这些是新手亦可轻易办到的,并不需要特别的修炼,说“老鸟”才如此,未免太低估铁杆了吧!
  归纳者似乎对这类人颇有赞叹和欣赏之意,所以才说“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但其实所有的FANS都是性情中人,否则怎么可能是FANS呢?

4、骨灰级FANS
  
  [原文:此级别在网络游戏中为炉火纯青的高手,在此却列为走火入魔型。经验不足的菜鸟和过于专注的老鸟最易发展成骨灰级FANS。其特征为两眼充血,狂躁不安,喜怒无常,且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其生活失去常态,将追星作为自己的唯一职业,每天就是孜孜不倦的灌水、灌水,为自己的偶像摇旗呐喊。当有不利于偶像的言论出现,他们会第一时间跟帖反驳,甚至不惜语言暴力。他们节衣缩食打飞的追随偶像的身影,为偶像情绪失控,大哭大闹,甚至伤害自己的身体。]
  
  
  辨析:我觉得这个级别指代的好像是那种一天不上天涯就失魂落魄的人士,但请问这些人士,你们是因为天涯是“偶像”才这么做的么?
  让我说,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与“饭”无关。
  其实,真正的FANS在门户网站总是沉默的,因为他不会为了看到别人的一万句“好”而冒“偶像”被说一句“不好”的危险,可说是自己孩子自己疼,也可以说是敝帚自珍,总之家里事拉出去说,不是心理阴暗,就是动机不纯。
  因为灌水成性的“FANS”只是嘴上追星,不会导致家庭和工作上的困扰,不会造成经济危机,比“追星族”要安全得多,因此如果一定要给这些人取一个名字,叫他们“HC团”或许更确切些。
  当然,这些HC里头有很多是真正的FANS,但是他不会拿出那个“最爱”来晾给别人看,通常只会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劈腿对象,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现象,就是劈腿。
  爱情与FANS之爱的区别就在于,爱情虽然很难持久,但是总有婚姻或者道德来约束,而在FANS的领域,“红杏出墙”并无不妥,因为总不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那就真的失去了娱乐的意义,更无所谓榜样的力量,很容易陷入自闭与妄想之中,见不到“偶像”的缺点,见不得别人任何的反对意见,见不得别的明星好,这不是忠诚度的体现,一个人的话,是偏执,一群人都如此,则是集体性歇斯底里了。
  有句挺俗的话,最适合爱劈腿的FANS,“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其实在FANS那里,红旗倒了也没关系,毕竟跟失恋不同,这种感情一旦放弃了,留下的却大多是美好的回忆。
  
  对了,PS一下,针对真FANS,我只提“境界”,且无高低之别,却不提“资历”和“级别”,因为“饭”一个人是无所谓资历和级别的。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35:31
(二)FANS的表现与三种境界
  
  呵呵,很多同学说我对于FANS的定义诠释得还不错,呵呵,其实,还远远没有到下定义的时候,那么,现在,针对一般人视角中的FANS,我对应地写一个真正FANS的表现和“饭”的“境界”。说之前我要再次强调,因为感情都是同样的感情,只有先后之别,没有高低之分,所以我即将分析的表现和“境界”皆无高低、好坏之分,欢迎收看,谢谢理解!
  
  1.“饭”能改变食性。这要分三部分来说:
  
  (1)FANS把“偶像”当饭吃。不知这里的FANS有没有同感,通常FANS把花在“偶像”身上的钱看做“生活费”或“饭费”,我想这就是“饭”的来历。我们会把一般的业余爱好当作佐餐或者零食,而FANS却把“偶像”当作“正餐”,所以,跑去指责FANS乱花钱,即使他真的很奢侈,他还是会用不解的眼光看着你:我这是在吃饭呀!有什么奢侈不奢侈的。
  
  (2)FANS对食物的欲望很低。这很无奈,因为FANS一边被指责“奢侈”,一边在“挨饿”,呵呵。一旦“偶像”出新作或有演唱会,FANS,特别是没有经济能力的那些,必然会想法子节衣缩食,其结果是,FANS不仅对美食较少欲望(一份牛排意味着半张碟,而不是几十块钱,这是FANS的逻辑),甚至可以为了省钱改变自己,有南方小孩就因为米配菜比较贵而改为只啃馒头——我想南方的同学知道这需要怎样的决心。另一方面,FANS觉得艰苦生活中自有乐趣,因为那很有成就感——所以我实在说,说FANS不懂事或奢侈,可能是看走了眼。
  
  (3)FANS对食物的要求很高。既然欲望低,怎么又要求高呢?其实,食物也被视为明星周边物品之一,明星的食性、言论、代言情况绝对能影响FANS。通常明星喜欢吃的、代言过的、有其家乡特色的食物对FANS来说有不同的意义,他们不一定刻意这么想,但是绝对会受影响,所以,知道为什么明星爱开饭店了吧?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我想一般人都可以理解,人都爱买自己喜欢的人代言的东西,不买讨厌的人代言的东西,所以才有明星代言这种事,但是FANS的特点就是之于别人觉得做不做无所谓的事,他们却觉得关乎“忠心”,因此会自觉地“买与不买”,并且表现得异常突出。不止食物,明星代言过的、喜欢的、用过的任何东西,FANS都有特别的感觉,同理,他们会对赞助过演唱会的、请过明星代言的、请过明星演出的企业有特别的感觉,虽然不一定是好感。

 2.不仅是食性,FANS一切习性都有可能因为“偶像”而改变,换言之,喜欢“他”乃是渗透到FANS性格里的事,虽不是“一日不可无此君”,但这种感觉绝对跟吃饭穿衣一样平凡而重要。他们喜欢说,某人去过某地,所以这个曾经陌生的地方对我来说有了意义。所以,明星出生的地方、祖籍、去过的城市、喜欢的国家、下榻过的酒店、唱过的体育场、拍过MV的地方、吃过的饭店、参与过的节目或各种文化节……即使以后跟他无关,照样会给FANS特别的感觉。“明星去过的厕所”被拿出来炒作,虽然可笑,却也事出有因。
  
  说点题外话,还记得《小王子》吧!小王子爱他的玫瑰,虽然她很骄傲,因为那是“他的玫瑰”,即使他见到一个拥有5000朵美丽玫瑰的花园,也动摇不了他独爱这一朵的决心;狐狸爱他的小王子,因为他“驯养”了他,彼此之间有了爱的联系,于是他的脚步声也变得亲切和安全……呵呵,我们不缺少美好的事物,也不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缺少的常常是“爱的联系”。上面有一位同学说得好,爱他,就想跟他“套近乎”拉关系,其实这就是一种爱的联系。
  
  回到明星与FANS,在FANS的话题里,明星家乡绝对是个重头戏,俩FANS第一次聊天,关注的不是彼此来自什么地方,而是“他”的家乡;他们会把明星家乡当作旅游胜地,必欲一游而后快;考大学前,他们会把明星常去的城市以及周边城市作为重点考察对象。与之相适应,他们的衣食住行都有明星的影子,他们吃他爱吃的东西,住“他”住过的饭店,穿他喜欢的品牌,去他去过的地方,呵呵,这就真的比较“烧钱”咯。
  
  呵呵,我要特别提到一点,就是影迷还有这样的表现:他们会关注角色!演员演的那个人,他的祖宗十八代,有什么糗事,有什么成果,他们统统要研究研究,我个人很赞赏这种八卦行为,呵呵。
  
人必自尊,然后才能获得尊敬。
  
  在我的经验里,这些人不能算FANS,因为他们给“偶像”带来的是不好的东西,由于导致了不可控的后果,那么他自己的感觉就不具备决定性了。
  
  请继续关注我所写的FANS表现。
  
  不过您提到的是经纪公司的表现,这一点,我并不打算在正文提到,也许可以写个“外一则”。我只能说,某些唱片公司的人很有问题,比娱记还有问题。
  
  至于艺人自己,随他们去吧,反正FANS关乎他的切身利益,自己都不在乎,甚至自掘坟墓,别人干吗替他们着急。

 3.百家姓对FANS来说有实际意义。呵呵,传统的百家姓琅琅上口,但很难说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您见过有人看到一系列说“姓”书籍,拿起的第一本与自己的姓氏无关,却与“他”的姓氏有关的么?您见过有人追根究底想“他”那个姓的起源以及跟自己姓的关系么?这些看起来无聊,但在FANS,是有意义的。
  
  4.FANS关注外界说法,但基本不相信媒体。FANS喜欢收集报刊报道,但有几个特点:只买有“他”的报刊;通常只关注图片,不关注文字;买是为了剪,不是为了看;整理成册的作用有二,要么自己留着HC,要么直接送给“他”,供他自恋,哈哈。
  
  FANS关注外界说法,不用分析,如果没有这个特点,天涯将成为FANS的天下,事实上,天涯不是FANS的天下,因为他们担心在公共论坛说“偶像”会出现负面效应,从这个角度说,他们确实很在乎外界的看法;说FANS不相信媒体,是因为,难道娱记会比他更了解那个明星吗?不可能。即使真的比他了解,FANS也宁可相信自己。
  
  5.FANS有超强的感应能力。他们能在前奏响起的时候就知道是不是“他”的歌;他们能在离报刊亭老远的时候就感觉到有没有写他的报刊;他们能在一大堆字中对他名字里的字有特殊感觉;他们能准确地认出他的笔迹和签名,并了解他的下笔习惯,这跟是否懂得鉴别技术无关;他们对跟“他”有关的数字特别敏感,并特别喜欢(移动和联通高层没粉丝,损失不小,如果把跟明星生日有关的号码设为高价号码,一定赚头不小,呃……我不厚道)……当然,这一切,只对“某人”有用,在很多情况下,FANS很迟钝,很迟钝。
  
  呵呵,问一句,各位见过把婚期定在“偶像”生日那天的歌迷吗?我见过,并且极为佩服这位女歌迷的老公。

 6.FANS有特殊的金钱观。有时候,经济规律急死英雄汉,但在FANS那里,经济规律真的不起作用:他们都有强迫症,如果能买得起演唱会门票,他们就一定要坐前三排,但是他们同时会选择吃最便宜的饭甚至不吃,住最便宜的店甚至不住;他们不嫌“偶像”的作品贵,相反会担心太便宜显得“偶像”掉价或碟片有质量问题。
  
  当然,这一切都只对比较“奢侈”的FANS而言,确实比较贫困的FANS,一般不会哭闹着问父母要或者自力更生卖血之类去看“偶像”,而会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决心努力挣钱去看……呵呵,我说得有点理想化,但这却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7.歌迷相信音乐疗伤。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歌手给了歌迷哪些坚持的力量?又是什么东西让歌迷相信“相信的力量”?
  
  我要提到的是近年发生的两件殊途同归的事:两位歌迷生病了,昏迷了,后来,他们的“偶像”的歌声把他们叫醒了,一件事的当事人是一位马来西亚男歌手和他的男歌迷,另一件事的当事人是一位台湾男歌手和他的女歌迷。如果歌迷不是歌迷,就不会对特定人物的音乐作品有较好的感知能力,歌手们是把善事做在了救助行动之前,而歌迷没有放弃自己,所以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这些音乐救命的案例是由已经束手无策的医生在“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情况下促成的。这是音乐的力量,但我觉得,更是“偶像”的力量。
  
  说这些好像有点玄乎,事实上,出门拿一个MP3是很多歌迷的习惯,对于晕车的歌迷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可能晕车的朋友有这个感觉,如果心情愉快,并且有人陪伴聊天,旅途就不会显得漫长,身体也不会难受,因为这样就转移了注意力,于是不太紧张和害怕,音乐同样能起到缓解紧张情绪的作用。如果身体不舒服,也可以弄些喜欢的音乐来听,若是连那个唱歌的人也喜欢就更好了,如果你喜欢一个歌手,那么他的声音会比莫扎特更有力量!
  
  另一点,我不提也知道了,很多歌迷成为歌迷,是因为受了挫折,为了寻找慰藉,而去听歌,这也是一种“音乐疗伤”。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里,秀粉跟传统歌手的歌迷有所区别,先看见人爱上人跟先听见声音爱上声音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前者常常是行动派,后者常常是思想派,行动派听音乐的娱乐成分会多于疗伤成分。

8.FANS最讨厌盗版。对他们来说买到盗版意味着花钱买恶心,你说他们能不讨厌么?与这个想法相适应,出现了以下情况:他们只买“他”的正(原)版,买过之后,还会贪得无厌地想攒齐一张专辑的所有版本(并不是同一个版本买40张哦);他们不买别人的专辑,实在要买,也要买正版。
  
  9.FANS关注跟“他”有关的一切人或企业、公司等。比如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那位,他的对手,他的老板,他的公司,他的助理,他的保镖,他的经纪人,他的宣传,他的弟子,他的老师,他的同学,他的FANS……
  
  10.大家能看到的显性行为。如:有“他”的物品就买,有“他”的帖子就顶,有“他”的场合就去,看到“他”的车子就追……虽然这些长期暴露在大众眼底,而事实上,这不是主流,毕竟得有钱有闲有激情还得呆在一个娱乐业发达的大城市才能做这些事!所以这些不是常规行为,当然,也是“境界”的一种,只是无所谓境界的高低、好坏。
  
  呵呵,对于大众能看到那些情况,我还要加几点解释:一、那种在拼盘或颁奖礼上见谁喊谁的人大多不是FANS,要么是职业粉丝,要么是看热闹的,要么是FANS遇见了劈腿对象或“偶像”的朋友,所以其实,真FANS通常很安静,不该出声的时候很少出声。二、FANS极为常人所诟病的,是他们习惯看完了“某人”就走。我觉得,如果FANS人数少,在拼盘上提前退场没什么好指责的,他们进的时候也不是按时进的,这是整个市场的问题,只要不太过分,大可不必只去苛责FANS。我上面也说了,FANS根本就不是演出的主要观众。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提出这些“表现”,不代表FANS尽皆如此,有一种,就不愧“FANS”称号了。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明白FANS为什么会对明星有“不抛弃,不放弃”的情感了,这种感觉实在很难割舍,下节我还要详细说,目前我要先总结一下我眼中的“FANS三境界”:
  
  第一种境界:什么都没有,马上开始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第二种境界:什么都有,什么都做。(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第三种境界:什么都不希罕,什么都懒得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呵呵,大家闲常所见的铁杆多处于第二种境界,我要重点说说什么叫“什么都不希罕,什么都懒得做”。做FANS有了一定的积累,就不会再希罕什么签名,什么周边物品了;他们还是会收明星作品,并且都是最好最齐的,但是不一定听和看;他们会收集他的视频,但基本不看,有时候压根就不收集,总之很懒很无为;周边物品,如有“他”杂志,都送了小FANS;在明星演出的时候,他坚持买最好的票,坐最好的位置,坚持鄙视黄牛,需要他喊的时候,他会装一下蒜,作一下秀,不需要他喊的时候,他要喊就喊,不喊就静静地看,曲终人散,他可能去酒店徘徊一下,也可能就此一拍两散,各奔东西,看起来毫无牵挂,潇潇洒洒,事实上,心里多少有些落寞,但是更加开心。另外,去不去看演唱会,“偶像”往往不是他必去的砝码,反而是其他FANS兼朋友会让他下这个决心。
  
  在第三种境界之外,也许还能衍生出第四种境界:天天想,天天看其实是一种束缚,所以处于“第四种境界”的人平时不会常听常看,但是始终关注,即使因为某些原因(比如中考、高考等不可抗因素,或心情不爽等可控因素)而丢了“他”几个月几年,什么都不关注,不打听,某天,忽然听到一首歌,看到一个片子,仍旧能找回原来的感觉!这种感情,本就如老酒,应历久弥香。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36:42
一张海报背后的秘密
  
  一张个唱宣传海报呈现在歌迷面前的往往是那上面熟悉而又“诱人”的面孔和售票信息,其实,海报还有更多的内涵,以五月天个唱为例,其宣传海报上各家企业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
  
  滚石唱片(五月天的公司)和香港稻草公司长期合作,其旗下艺人商演都交给后者来谈,但艺人的经纪约还在滚石,厦门佳贝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得了五月天巡回演出厦门站的合约,成为主办方,承办方则是“福建佳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承办方找到了“欢唱娱乐连锁事业”出资冠名,惠尔康等也是赞助商,嘉庚体育馆则是个唱所在地。海报上的五个帅哥是这次个唱的主角——五月天。
  
  这一张小小的海报其实给人们呈现了一场个唱的所有操作团队:制作方、主办方和场地提供方。
  
  制作团队由艺人及艺人公司(艺人公司通常是指经纪公司或拥有该艺人经纪约的唱片公司,如五月天的公司滚石。)组成,负责节目的制作,包括:演唱曲目、舞台、音响、灯光、服装、乐队、伴舞等等。
  
  艺人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制作出来的节目、节约成本,同一内容的演出节目,会在全国(含港、澳、台)不同的城市寻找不同的主办方,即进行“巡回演唱会”,根据艺人档期,一般会举办6—10场。根据艺人“大牌”的程度和制作费用的多少,艺人公司会定出每场的价格,一线港台歌手个唱一般要价200万元—300万元。业内大致上有个共识,即:拼盘商演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艺人是一线艺人。但理论上任何艺人都能开个唱,只要艺人公司觉得该艺人的节目会有主办方“接手”就行。演唱会价格会根据演出场地的不同(体育场、体育馆或是音乐厅)相应调整,在体育馆演出常常比在体育场少30万元左右。只要艺人公司跟主办方签好合约并顺利履行,就不必再承担票房风险,因此,同一艺人在不同城市开个唱,收入大同小异。
  
  主办方是个唱投资方,它获得票房回报,承担票房风险,票房对它的影响最大,因此一般都会谨慎投资。他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艺人的大牌程度和人气高低,当地文化消费水平、歌迷的年龄层次和消费水平和近期该地区及周边城市是否有同类型的演出,也会影响主办方的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演出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为艺人公司要维护艺人“身价”,而且,由于资讯发达,很容易形成攀比,不如索性不还价。(不过,给熟人优惠的情况仍然存在。)说到底,个唱是“相对垄断”的,某个特定艺人只有一位,该艺人的某一系列巡回演出也只有一家公司总代理,主办方要想承接,只能通过该公司。
  
  一旦主办方决定承接某艺人个唱,就要先跟艺人公司草签一个协议并支付10万元的定金,艺人公司在当地的演出不应再交给其他公司主办,否则就是违约,除了退还定金外,还需进行赔偿,如果主办方“反悔”,定金是不退的。
  
  签订合约后,接下来基本上都是主办方的事了:
  
  首先,要向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等待批复。台湾艺人大型个唱应向文化部报批,但近年来管理权限有所放松,某些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也能批。原则上主办方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演出资质,但很多并不具备此资质的主办方可能与另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合作,由他们出面申请,事成之后主办方支付他们一定的费用,而实际事务仍由主办方来做。
  
  其次,是选定演出场地。个唱均为观众数千乃至数万的大型演出,需要有一个适合的场地。嘉庚体育馆有效座位5000个左右,是厦门少数几个可开个唱的场地之一。主办方需要自行联系场地、商谈价格并签订协议,这是除给艺人公司制作费之外的第二笔大费用。演唱会流产,不少是因为场地费用太高,售票情况又不佳,主办方不得不取消以减少损失。
  
  最后,是演唱会前期的宣传工作,包括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根据合约,艺人公司有义务配合宣传,如赴演出地出席新闻发布会。五月天在欢唱的见面会便是一种宣传形式。
  
  那么,演唱会的成本与收益分别是什么?其实,这都是针对主办方而言的,成本是指制作费(付给艺人公司)、场地费、宣传费,收益是指票房和赞助商的赞助费。演唱会票房由谁来分享?这有两种情况:一是仅主办方(即演唱会投资方),赞助商只获得广告效应,不参与分享票房利润;二是赞助商就是主办方,一般是艺人代言产品的公司,该赞助商往往会“赞助”整个巡回演唱会。
  
  (特别感谢:本文部分内容咨询了周杰伦、潘玮柏内地活动全权代理经纪公司巨室音乐娱乐制作有限公司王迪先生,著名音乐人、前SONY&BMG内地音乐总监陈道明先生。 原载《台海》杂志)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38:14
二十三、影迷与歌迷的差别
  
  有同学专门提到我所写的FANS乃是歌迷,所以我特别提出这一节来说明。
  
  其实我一直都把影迷包括在“FANS”之内,不过事实上,歌迷与影迷的表现确实大不一样,这里就分析一下。
  
  首先要解释一下,啥叫歌迷,啥叫影迷,在我的词典里,粉丝自动默认为“人迷”,而不是歌或电影的粉丝。由是,则歌迷是那种喜欢某歌手,然后只要他出作品,无论满意与否统统买之(只是他们常常都处在完全满意的状态下),而歌手的市场化的主打常常招致他们私下的“批评”,个性化的非主打则常常受到欢迎,当然,在外界,他们仍会一致维护“偶像”。歌手不能自己出片,所以他们通常都了解那些幕后制作的故事和人物。
  
  影迷也类似,常常看到有人一边发出一个人挽救了一部剧一个片的感叹,一边又老是叨叨希望某人以后要挑好剧本别接这种烂本了——这是典型的影迷逻辑。电影电视剧也必须依靠大家合作才能完成,于是影迷会有意无意地“劈腿”,他们会HC剧组里的其他人,但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爱屋及乌,有“偶像”在,才是他们烂片看了一部又一部,一边骂一边看的动力。还有一点,即使“偶像”演了一棵狗尾草,他们也绝对能看成一朵花儿。
  
  呵呵,据我观察,做歌迷比做影迷“难”。演员有无数的角色无数的时间秀给影迷看和研究,如果影迷想看电视看碟,则随时可以看一大堆“偶像”的作品。即使要见活人,他们至少有个固定拍片的地点探班,而且“偶像”一呆好几个月,抓起来比较容易。不过他们也有苦处,就是除了首映和探班之类,想见到活人也难,怪不得很多演员都操起麦,准备在各种演出里给影迷露一小嗓,很多还干脆出起了专辑。
  
  歌迷就比较惨,因为若歌手不多栖,则只有他参与各种晚会或开个唱时才有接触到的机会,其他时间甭想见到活人;歌手即使著作等身,所有作品加起来也就那么十几个小时,且常常三年五年都出不来一张,要出就出张精选辑,给你挠痒痒还不给你挠利索了;电视上更不利索了,放个MV还不放全了,放全了也超不过6分钟,想换个角色研究,得,您只能研究这半截MV;他老人家好容易愿意让你看看活人了,也常常不过几分钟,顶多两个多小时,要价100—2000不等,还不让你看清楚了——你说若是街上忽然见到“活的”并且“免费”,能不玩命地追吗?
  
  台湾歌手的FANS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两岸尚未统一,三通都没实现,大陆歌迷去台湾极度困难,他们在台湾见到“偶像”的几率几乎为0,怎么办?结果就成这样了:见到就追,管他是去哪儿呢!
  
  做歌迷比做影迷“难”,还表现在跟演员一起奋战在前线的是别的演员,而跟歌手一起奋战在前线的却是FANS,因为歌手是否成功关键在于演唱会和商演多不多,反响好不好(发多少片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获得这些演出机会),那必须需要歌迷的配合,所以,没钱还真不容易做歌迷。
  
  有些明星不安分,搞多栖,对一般人来说可能是困扰,但对他的粉丝来说,基本上等于福利。不过现实情况要乐观一点,现在见明星还是比较方便的。
  

二十四、明星需要FANS做什么?
  
  有一位同学提出,明知道不应该,却控制不住情绪,占用了“偶像”的下班时间,算不算戕害他的利益?
  
  个人以为,只要不太过分,这是无害的,毕竟歌手跟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跟歌手跟歌迷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就如钱老先生的逻辑,你喜欢吃蛋,但鸡没有给你看看产蛋机器的义务。明星就是这样,电视电台里放放歌,《同一首歌》里串串场,您喜欢了,鼓掌了,买了一张,这事就完了。歌迷不一样,甭说歌手对歌迷会的成员有特定义务,任何歌迷都可以对歌手提出签名、合影等合理要求,歌手可以拒绝,但是一则不能让歌迷扫兴,二则传出去名声不好,所以他们常常选择有求必应。但是同志们,如今提出这些要求的人大多并不是FANS,FANS还缺那个签名么?手都不知道拉过多少回了,还希罕么?而且,粉丝见到别的明星都大大咧咧,打个招呼甚至调个戏都是手到擒来,却偏偏很“害怕”“偶像”,所以很难伸手去要什么,其实明星怕得罪的多是所谓“热情观众”,若他明知道你是FANS,他还备不住就给你黑脸看,因为他知道你不会骂他。这是FANS娇纵明星的结果,不过想想也挺可爱的。
  
  呵呵,如果去提要求的确实是FANS,也还是可以的,因为你们之间虽然没有权责契约,但是你在付出金钱的同时付出了感情,他就应该在付出劳动的同时对感情有所回应,当然,这需要审时度势,若是他已经连唱三个小时,不送礼物不说,还去大肆布置家庭作业,未免也太不厚道啦!
  
  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有FANS在PK的私下场合,比如说一堆FANS在酒店等一堆明星,这个时候,跟明星要求什么,他一般都会答应哦。
  
  呵呵,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一点,在非工作场合,明星需要FANS的宽容与谅解。
  
  第二点,在工作场合,性格安静、内向的明星也需要掌声与欢呼,即使这些声音完全属于噪音,甚至震得他头昏脑涨,因为这就是明星的工作状态,何况,很多活动都是免费的,就是想让FANS捧个人场,所以,能出声的时候尽量出声,要主动“配合演戏”,才不枉去看他一回。
  
  第三点,明星在乎销量,需要FANS的正面配合。所以,理智地购买和欣赏他的作品,并适当从事正面活动,如参与公益,能给明星加分,当然,不做也无所谓,因为他们最需要的还是赞赏与认同。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40:14
二十五、明星究竟是FANS眼里的什么人?
  
  说过了FANS的义务,该说说FANS为什么莫名其妙多了这么多义务了。
  
  一、先说说FANS为什么怕“偶像”。有个词叫因爱生畏,专门用来形容“妻管严”,我们都知道,怕老婆的男人一般都有出息,因为爱老婆,所以宽容她甚至纵容她,在乎她的想法,知道她的感受,跟着她,保护她,敬畏她,但该男人并不是吃软饭的,这种“怕”并没有掺杂个人利益的因素,因此值得肯定。FANS也是这样的,因为不管他们小心翼翼还是大大咧咧,没有明星会对他们说:你别喜欢我,我不要你喜欢,所以FANS不需要怕,却偏偏就怕了,正是因为爱到极致,所以生出了多疑,生怕自己做得令对方不满意。还有一点,如果“偶像”是异性,FANS经常会有意无意地吃醋,这显然是爱情的表现。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爱人,因此由爱生畏。
  
  
  
  二、FANS里头有俩词,一个是亲妈,一个是后妈,这里我不多解释,只想说,亲妈后妈都是妈,总归是长辈,因为FANS知疼着热,喜欢嘘寒问暖,所以有罗嗦妈妈的嫌疑,而另一方面,明星都是孩子,也需要这样的呵护,先别吐,待我解释为什么明星长不大。不说什么“艺术使人年轻”的堂皇话,试想,如果有人操心你的吃饭睡觉,有人教你如何唱歌演戏,有人管你怎么说话,有人替你穿衣打扮,有人帮你打理投资,有人对你车接机送……总之一切都有人替你搞定,看你还长不长得大?在这种情况下,明星如果还有自我,必然活得很文学,“来自生活、高于生活”,那就跟孩子的世界差不多了。所以FANS给明星送礼物,常常不是公仔就是糖果,那可不是因为FANS幼稚或者卖不起贵重礼物,这些哥儿啊姐儿的就好这口儿。不仅FANS如此,明星助理也是把明星当孩子哄的。这么说来,FANS有做妈的条件,我前文提到,FANS之爱是早到的母爱,呵呵,其实女孩子的母性是天生的,这就跟明星的孩子气一样,都跟年龄无关。而必须申明的一点,明星以长辈自居,常常是由明星“有缺点”引起的。孩子怎么做都不对,怎么做都不让自己放心,才会有母亲越俎代庖,之于FANS,也是如此。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孩子,因此由爱生“恨”,恨铁不成钢。
  
  
  至于明星是如何激发出FANS天性的,我觉得是靠“两装”:
  
  装嫩(装可爱):明星在FANS面前总是显得很小,装得楚楚可怜,在自然界,小而美的幼体能得到母体的持续疼爱,父母对于子女是如此,FANS对于明星也不例外。当然,这种“装”必须看场合,在外人面前装可爱往往只能引发负面效应,所以装嫩需要智慧,需要适可而止。
  
  装蒜(装可怜):这通常是明星想在FANS面前“推卸责任”的一种应对方式,其实是由装嫩衍生出来的,因为“孩子是没有错的”。这就是明星食言、忘词、走调、犯错误之后FANS会又爱又恨,爱恨交加,结果更爱的原因。也就是某位同学所说的,没有恨过,就不是FANS。
  
  必须强调一点,明星在FANS面前虽不可能充分坦白,但绝对不能装13,因为那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装法,落了下品,会引发负面效应。
  

三、明星有缺点,自然也有常人没有的致命优点,不然从何吸引那么多本来安静正常的人,让他们变得“疯狂”呢?单由字面看,“偶像”有榜样之意,“偶像”的力量非常像老师或父亲(呵呵,这也包括女“偶像”,知道为什么武侠小说里女人也可以做先生做师父了吧。),很多人会在“偶像”擅长的部分向他看齐,并以“偶像”的弱项提醒自己不要如此,很多时候,这些仅止于理想,但这不代表“偶像”的正面作用不大。进一步说,喜欢明星的人,很难接受“戏子”之类的蔑称,更无法把对方视为狎弄的对象,而以尊敬为先,疼爱次之。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老师或父亲,因此由爱生敬。
  
  
  四、某位同学提到有“FANS”爱装13,事实上,那不能算FANS。FANS既然对明星有情,势必也会有义,那就是无论他红与不红,老还是小,帅还是抱歉,都“不抛弃”。这包括:为他的成功喜悦,就好像成功的人是自己;认同他的生活态度,如同认同自己;陪他渡过难关,如同陪伴自己;只要他有需要,便赴约如赴义。所以有FANS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为某人插朋友两刀。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兄弟姐妹或好朋友,因此由爱生义。
  
  
  五、且慢,我把FANS对明星的感情说得这么CJ,肯定让人生疑,所以我要强调一下,以上的几种FANS心中的明星角色,其实本于第二十一节所说,皆因FANS把明星当作自己。把自己想实现而无法实现的梦想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是人类常见的做法,FANS则选择了让“偶像”去做自己的替身。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自己,因此由爱生信,因为爱人,于是自爱。

二十六、第四种爱
  
  呵呵,解释了这么多,可以看出FANS之爱实际上是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并结合了自爱的一种复合情感,它有时候会大变形,即某天FANS会觉得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偶像”,某天又觉得自己居然喜欢个破孩子,太可笑,某天又发现此人实在值得敬畏,不可亵玩……这就是FANS始终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角色的原因,但我要提醒几句:这种复杂的“第四种情感”无法转化成爱情,因为爱情是平等的,而这感情是以不平等为基础的,除非你想单恋;它跟亲情比较类似,但血缘足以否认一切;它最像友情,所以,喜欢,就坚持支持你的朋友,不喜欢了,就放开,挥一挥衣袖,带走的是美好的曾经。
  
  事实上,明星也把FANS,特别是很熟的那些看作朋友,有空就陪他们玩儿,而不像公开场合那样壁垒分明。明星与FANS私底下的状态近乎本真,因此不愿被媒体或外人打扰,这个世界就像花果山,花果山里的岁月,“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明星与FANS心理上的“长大”总是不及生理上的“长大”来得迅猛,所以他们都“装嫩”,所以他们守着自己的桃花源却互相告诫“此间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因此,外界,其实窥不见什么真切的东西,他们见到的“事实”,早已“变形”了。
  
  呵呵,3万字,痛快淋漓,言尽于此,请感兴趣、爱思考的同学们继续思索,继续提问,有需要的话,我会针对问题来写,不再收入正文哦。

后记:
  
  明星、粉丝、娱记这三种人因为矛盾和利益而纠结到了一起,注定要“缠缠绵绵(或别别扭扭)绕天涯”,其实世上没有永恒的利益,也没有永恒的矛盾,每个粉丝都希望娱记夸自己的“偶像”多一点,每个明星都希望自己的粉丝和正面报道多一点,每个娱记都会本能地对自己喜欢的或者喜欢自己的明星好一点,反之也一样,其实如果娱记能多说真话,明星能本真一点,粉丝能开放一点,即使表现出来的不都是美好,也很不错了。
  
  最后,谢谢关注本帖的同学们,至少到现在为止,帖子还是很和谐,没有吵架,且不断有新鲜有理的观点出现,让我从1万7不一路写到了3万,呵呵,各位也好像已经进入了良性讨论的“境界”,很难得,请保持哦!
Eleven的热情岛屿 Eleven 发布于2008-02-14 22:41:12
part1结束,大家看着有兴趣明天再贴part2.
顺便数数自己能对号入座几条,呵呵.

[ 本帖最后由 Eleven 于 2008-2-15 00:10 编辑 ]
susu发布于2008-02-14 22:42:39
为什么FANS往往会花痴呢?因为不多情的人根本不会做FANS。
这句话说得好 哈哈
这篇东西很不错 谁写的 厉害 




很少有人守住一棵大树,就忘了整个森林
自从认识信这棵大树  我就对外面的森林没半点兴趣了 一个信就是我的森林

[ 本帖最后由 susu 于 2008-2-14 22:44 编辑 ]
chrishin发布于2008-02-14 22:46:55
太经典了 楼主~~~

我属于第几种呢 貌似3和4 吧
{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 顶信一辈子 发布于2008-02-14 23:51:13
貌似我觉得自己老鸟级??
楓Love信→Forever ′мè﹏楓楓 发布于2008-02-15 00:00:29
其实我就对苏某人花痴!哈哈
等待拯救发布于2008-02-15 00:02:13
哇!!好长啊!!!
我的麻雀窝~ 小麻雀 发布于2008-02-15 00:02:46
那么长哦?坐下来慢慢看~
我来说两句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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